智学网从陕西人事考试网获悉,2024年陕西城乡规划师考试现已启动,报名日期:,考试时间:十月21-22日,更多事宜请参考阅读《考务公告》,官方通知原文如下: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公告》(人考中心函〔2024〕47号)需要,现就我省推行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情通知如下:
1、总体需要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对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提出明确需要,强调要严格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审核工作,加大考试报名职员属地化管理;严格审核报名材料,防范有组织的跨地域团伙考试作弊行为。为此,本次考试对考试报名职员实行属地管理,即考试报名职员的现工作单位所在地或户籍地须在陕西,满足其一即可报名参加考试,原则上只同意陕西境内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的考试报名职员。考试中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有组织、高科技作弊及*等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2、报名要求
报名要求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的公告》(人社部规〔2024〕6号)和本通知有关规定实行(考试报名条件详见附件1)。
考试报名职员所填报学历须为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学历。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和专业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专业工作年限以获得有关专业学历后从事专业工作的时限为准,实习期不计为专业工作年限。
参加202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考试报名全部科目(级别为考全科)且通过部分科目的老考生,其对应考试考哪几科的合格成绩继续有效,并根据4年为一个周期的规定顺延至2024年、2024年和2024年,此部分老考生原则上不允许变更级别,如若变更级别按新考生处置。
3、考试时间及科目(考试考哪几科代码见附件2)
十月21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原理
下午:14:00-16:30城乡规划有关常识
十月22日上午:9:00-11:30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下午:14:00-17:00城乡规划实务
考试地址统一设在西安。
4、报名日期及程序
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在线报名及交费确认。
(一)报名工作各时间点
网上注册报名日期:8月21日至8月30日17:00止;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8月28日至9月1日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在线缴费时间:8月21日至9月4日17:00止。
(二)在线报名程序
考试报名职员须认真阅读此通知,知道有关政策规定和需要注意的地方等内容,依据个人状况,按系统提示(应选择陕西)填写考试报名信息,完成报名。
1.考试报名职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方位、准确、有效。若考试报名职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根据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置。
2.考试报名职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在线报名”栏目进行报名。初次登录全国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的考试报名职员须先进行网上注册,填报个人身份信息、上传经照片审核工具处置的本人半年内证件照片,完成注册。(未经审核工具处置的照片,系统没办法辨别,将影响后续报名操作)。考试报名职员冲洗两张与报名同一底版二寸彩色照片备用,考试通过后*用。
3.考试报名职员需要认真核对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考试报名职员应保存好个人注册用户名及密码,以免影响后续报名工作。
4..考试报名职员在网上填报考试报名信息无误后,即可下载打印《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并根据需要健全报名表内容,如个人签名,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等,审核部门建议栏考生不填。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工作由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有关规定和需要由其负责讲解。
1.考试报名职员状况界定:参加过2024年度注册城市规划师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考试报名职员为“老考生”,报名网站将自动辨别,仅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网上注册报名及交费确认;其他考试报名职员均被视为“新考生”,须经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现场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在线缴费确认。
注:网报档案库是全国统一系统的档案库,用来检查考试报名职员是不是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只挂接成绩有效年度的档案信息。凡在网报档案库中存在档案信息的为“老考生”;网报档案库中没有档案信息的,按“新考生”处置。
2.现场资格审核地址:西安东新街240号平安大厦4楼027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电话:029-87283010转2号键咨询考试科。
3.现场资格审核须提供材料:
(1)《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加盖单位公章)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同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若出现很难分辨的学历证书时,考试报名职员应配合提供有关学籍档案或教育部门的有关学历认证报告;
(4)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证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模板见附件3);
(5)符合免试1个科目和2个科目的考生,按需要提供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证书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
审核过程中,考试报名职员应配合审核部门准时补充有关材料。对考试报名职员所在单位及本人提供不真实材料或有其他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对该单位将视状况向社会公布,并取消该单位员工下一年度的考试报名资格;对考试报名职员将给予终止考试资格和取消考试成绩的处置,同时,将它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四)在线缴费确认
考试报名职员交费确认工作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经交费确认后的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可更改。若确需更改的,可到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删除原考试报名信息重新报名,并重新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和交费确认。未在规定时限内交费确认者,报名无效,视为考试报名职员舍弃考试资格。
(五)怎么收费
根据《国家计委办公厅关于注册城市规划师等考试、注册怎么收费的公告》(计办价格〔2000〕839号)的规定,客观题考试每个人每科63元,主观题考试每个人每科67元标准,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收取。
完成报名交费确认的考试报名职员,请于十月20近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节假日除外),到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大厅开取发票,地址:西安建设东路3号人社厅1号办公楼一层。
(六)准考证打印
考试报名职员于考试前7日内登陆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自行下载准考证打印,并按准考证中规定的时间、地址参加考试。
5、有关事情说明
(一)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设城乡规划原理(客观题)、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客观题)、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客观题)、城乡规划实务(主观题)4个科目。
(二)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职员需要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职员需要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职员需要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三)应试职员参加考试时注意如下事情(城乡规划实务科目在专用答卷卡上作答):
1.答卷前要仔细阅读应试职员需要注意的地方(试题封二)和作答需知(专用答卷卡首页);
2.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专用答卷卡划定的地区内作答。
(四)应试职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禁止入场。
(五)应考职员参加考试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铅笔刀、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考场备有草稿纸,考后收回。除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外,严禁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包含带有通讯和存储功能的手表)、与考试有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不然按违纪处置。
(六)本次考试结束后,将使用技术方法甄别雷同试题,被甄别为雷同答题的考试答题,将依据《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置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给予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置,并视具体情形根据规订做出相应处置,同时向所在单位通报。
(七)考试报名职员应考时要认真阅读考试需知,根据需要准确、完整填写名字、准考证号、试题代码等信息,不然按0分处置。
(八)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是官方互联网报名平台,陕西人事考试网(www.sxrsks.cn)是官方通知发布平台。同时,请广大考试报名职员关注陕西人事考试中心公众微信号sxrskswx,准时获得考试和*资讯。
考试报名职员应防止通过其他网站以跳转方法进入报名网站,预防导致个人信息泄露,影响正常报名。考试报名信息均以官方网站或微信平台信息为准,轻信其他网站的考试报名信息致使延误报名者,后果由考试报名职员自行承担。
(九)因为客观题阅卷工作使用分数处置智能化系统,无人工登分、核分过程,除去缺考、违纪、零分等特殊状况外,原则上不同意考生分数查询申请。
(十)陕西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本次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联系电话:029-89538291,89530805,接听时间08:30-11:30,14:00-17:00。
(十一)2024年注册城乡规划师资格考试概要沿用2024年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考试概要。
附件:1.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
摘自《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
(人社部规〔2024〕6号)
第八条凡中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一)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6年;
(二)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或获得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4年;
(三)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3年;
(四)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获得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2年;
(五)获得通过专业评估(认证)的城乡规划专业硕士学位或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或获得城乡规划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满1年。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外,获得其他专业的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职员,从事城乡规划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2024年度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
专业、学历和工作年限需要
专业 | 学位或学历 | 工作年限 | ||
城乡规划 | 专科 | 6 | ||
本科学历或学位 | 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4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3 | |||
硕士学位 | 获得城乡规划专业的 | 2 |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博士 | 1 | |||
城市规划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专业评估(认证)的 | 1 | |
建筑学 | 学士学位(专业学位) | 4 | ||
硕士学位(专业学位) | 2 | |||
其他专业 | 专科 | 7 | ||
本科 | 5 | |||
专业评估(认证)的本科学历或学位 | 4 | |||
硕士学位 | 3 | |||
专业评估(认证)的硕士学位 | 2 | |||
博士 | 2 |
摘自《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推行方法》
(人社部规〔2024〕6号)
第五条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获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并符合《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规范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和《城乡规划有关常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和《城乡规划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成绩2年滚动。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获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六条符合《规定》第八条第(五)项报名要求的,可免试《城乡规划原理》科目,只参加《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城乡规划有关常识》和《城乡规划实务》3个科目的考试。成绩3年滚动。
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获得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
第七条在教育部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等同。
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颁布《学位授与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24年)》之前,高等学校颁发的“城市规划”或“城市规划与设计”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与《规定》第八条的“城乡规划”专业的硕士、博士层次相应学位等同。
第八条《规定》第八条的“建筑学学士学位(专业学位)”和“建筑学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依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颁布的《建筑学专业学位设置策略》,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建筑学专业相应层次的专业学位,包含“建筑学学士”和“建筑学硕士”两个层次,不包含建筑学专业的工学学士学位、工学硕士学位与“建筑与土木工程范围”的工奥创士学位。
“城市规划硕士学位(专业学位)”是指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的高等学校,在授权期内颁发的“城市规划硕士”专业学位。
附件2:注册城乡规划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哪几科代码表
名字 | 级别 | 专业 | 科目 |
044.注册城乡规划师 | 04.考全科 | 01.城乡规划 | 1.城乡规划原理 |
2.城乡规划有关常识 | |||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
4.城乡规划实务 | |||
03.免一科 | 01.城乡规划 | 2.城乡规划有关常识 | |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
4.城乡规划实务 | |||
02.免二科 | 01.城乡规划 | 3.城乡规划管理与法规 | |
4.城乡规划实务 |
附件3:工作年限证明
工作年限证明
兹证明 同志在我单位从事 专业工作 年,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需要。
该同志在我单位工作期间,可以遵守法律法规,无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本证明真实性由本单位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名字(加盖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