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工程师的考试报名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职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水平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与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职员,遵纪守法并拥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水平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获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5年。 获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4年。 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2年。 获得硕士学位,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1年。 获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水平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水平专业职员,可免试《水平专业有关常识》或《水平专业综合常识》科目。 依据《关于赞同香港、澳门居民参加中国大陆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职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水平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根据文件规定的程序和需要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水平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可以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